“商標注冊包通過”“注冊不通過全額退款”,真的靠譜嗎

欄目:雜文拾錦 發(fā)布時間:2019-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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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注冊包通過”“注冊不通過全額退款”,真的靠譜嗎

——來源:百家號

現(xiàn)在越來越多的代理公司打著“商標注冊包通過”、“注冊不通過全額退款”的噱頭來拉取客戶,同時也有很多客戶問我,你們沒有這個類型的業(yè)務嗎?為此我想申明一下,對于這類業(yè)務我們是沒有的,負責任的代理機構及代理人是不會承諾包下發(fā)商標注冊證的,如果遇到有包申請成功的代理機構,建議要慎重考慮,這是否存在陷阱。

為什么這么說呢?因為商標注冊過程中客觀存在很多無法克服的不確定性,因此商標注冊存在風險是必然的,只是風險有大小而已。風險有哪些呢?

1、在先申請商標信息的不完整性和滯后性

各類商標申請文件從商標局接收之日到可以從計算機數(shù)據(jù)庫中檢索到需要一定的周期,這個信息輸入周期即使在商標局內部也需長達1~3個月,對外則一般在3~6個月,這就導致其他商標審查信息也同樣存在信息的滯后和不完整情況。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盲期。

2、審查員的主客觀差異所產(chǎn)生的誤差

每個商標注冊申請的審查都是通過各個審查員獨立完成的,由于不同的審查員在專業(yè)范圍、知識面及工作經(jīng)驗、責任心等方面存在著一定差異,審查結果必然會受到主客觀方面多種因素的影響。針對相同類型的個案,不同的審查員、不同類別的審查員可能得出截然相反的判斷結果,而且法律也賦予審查員在審查過程中,根據(jù)個人理解所行使的自由裁量權

3、可能存在異議風險

商標異議是我國法律規(guī)定的,對已經(jīng)商標局主動審查并初步審定核準的商標,以《商標公告》方式對外公開征求社會公眾監(jiān)督的被動審查的法定程序,任何人對初步審定核準的商標持有不同意見并有明確理由的,都可以在初步審定公告之日起3個月異議期內向商標局提出異議申請,要求撤銷初步審定,駁回該商標的注冊申請。

以上主要說了三點,同時也還存在其他的風險,如:主動審查中信息來源的局限性、國家法規(guī)政策的時段性造成審查尺度的變動、不同類別的商品或服務項目在審查尺度中把握的差異等等等。

所以如果有代理機構承諾“商標注冊包通過”“注冊不通過全額退款”,各位要擦亮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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