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北京晚報
記者近日從北京市水務局獲悉,未來,本市建設項目節(jié)水設施方案審查將實施告知承諾制。若申請人未履行承諾或作出虛假承諾,或將被視為失信行為,或被追究法律責任。
根據市水務局網站發(fā)布的公告,北京市水務局已制定《“建設項目節(jié)水設施方案審查”告知承諾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從即日起到9月25日,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實施告知承諾制的目的,是為了進一步優(yōu)化審批流程,轉變審批方式,提高審批效率?!笔兴畡站窒嚓P負責人介紹,告知承諾制是指由審批服務部門一次性公布告知申請人事項辦理條件、標準、技術要求、申請材料和需要履行的法律責任,申請人以書面(含電子文本)形式承諾其符合辦理條件,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違反承諾的后果,審批服務部門當場作出決定的方式。
在建設項目節(jié)水設施方案審查過程中,市水務局收到經申請人簽章的承諾書,以及符合告知承諾書要求的材料后,如果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將直接作出同意的決定;如果經審查認為材料不齊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一次性告知申請人補充相關材料。通過網上提交申請的,承諾書及材料須符合網上辦理的相關要求,辦理時限不超過0.5個工作日。
若申請人未履行承諾,將由區(qū)水行政主管門責令其在15日內進行整改,有關情況報市水務局,納入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并對外公示,列明具體違諾失信行為,公示期視情節(jié)為一個月至六個月。如果區(qū)水行政主管部門在執(zhí)法檢查中發(fā)現申請人作出虛假承諾,通過提供偽造變造的證件證明、虛假數據和資料或者采取其他手段騙取許可的,將依法進行查處,并報市水務局撤銷行政許可決定,按照未取得決定擅自從事相關活動追究相應法律責任。
申請人對未履行承諾、作出虛假承諾的認定有異議,可向12345服務熱線電話或區(qū)水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異議申請,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區(qū)水行政主管部門收到申請后,應當在七個工作日內進行核查,將處理建議報市水務局,市水務局根據核查情況作出處理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