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蘭州:堅持三個從嚴加強公務員誠信體系建設

欄目:信用建設 發(fā)布時間:2020-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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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蘭州:堅持三個從嚴加強公務員誠信體系建設

——來源:蘭州日報

 

  近日,蘭州市委組織部制定下發(fā)《關于疫情防控期間加強全市公務員誠信體系建設的通知》,明確將全市公務員在疫情防控期間的現(xiàn)實表現(xiàn)納入公務員誠信體系范疇,督促引導全市公務員在疫情防控中發(fā)揮積極作用,切實推進疫情防控斗爭各項決策部署落實落細。

  堅持從嚴要求,引導作用發(fā)揮。堅持把廣大公務員在疫情防控期間的擔當作為情況、作用發(fā)揮情況作為誠信體系建設的重要內容,積極動員在疫情防控一線崗位的公務員堅守崗位、主動擔當,做到守土有責、守土盡責。鼓勵其他崗位公務員在做好本職工作的同時,積極參與疫情防控工作,堅決扛起疫情防控的政治責任,切實發(fā)揮引領帶動作用。加大對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現(xiàn)突出的公務員集體和個人典型事跡的宣傳報道力度,教育引導全市公務員深刻認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極端重要性和現(xiàn)實緊迫性。

  堅持從嚴考核,督促擔當作為。建立健全疫情防控期間公務員專項考核制度,制定考核辦法;及時掌握、準確識別全市各級公務員參與疫情防控的現(xiàn)實表現(xiàn)、社會行為和思想動態(tài),作為公務員平時考核、年度考核和及時獎勵的重要依據(jù)。組織開展巡查督察,對在疫情防控期間存在不服從工作安排,表現(xiàn)不力、畏縮不前,不擔當、不作為、亂作為,不服從社會管理、不接受檢查、不如實反饋個人及家人外出和健康情況等問題的公務員,進行嚴肅問責處理。

  堅持從嚴記錄,強化行為約束。堅持以剛性約束強化公務員誠信管理,著力加強公務員誠信檔案記錄工作,對于公務員在疫情防控期間發(fā)生工作不力、不服從管理、散布不真實信息等失信行為的,除按照相關規(guī)定啟動問責程序外,全部及時納入本人公務員誠信檔案,切實加強對公務員隊伍的管理以及對失信行為的懲戒,引導廣大公務員在疫情防控斗爭中積極主動履職、有效發(fā)揮作用,提升個人誠信意識和素質,共同營造優(yōu)良的信用環(huán)境。